昨天上午,我市正式出台《扬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意味着,我市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此次改革,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将由过去的“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过去“旱涝保收”的职务等级工资将变为岗位绩效工资,这有助于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此次,我市共有2700多家事业单位将进行岗位设置,8万余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告别“身份终身制”,工资待遇将依照岗位等级来确定。 岗位聘用怎么回事? 用人由终身制变合同制 此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其重要意义在于,由过去的单位用人变为合同用人。今后将由固定用人转向合同用人,人员招聘到岗,双方签订合同,聘期结束,单位和员工可以续约,也可以解约,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办。这样一方面用人单位享有更多的用人自主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合同双方保持平等的位置。 据介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切入点,其基础地位决定了与此相关的许多人事制度都要发生重大变革。身份管理将向岗位管理转变;固定用人将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人制度将向公开招聘转变;任职制度将向竞聘上岗转变;辞职辞退制度将向解聘辞聘制度转变。 根据计划安排,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事实意见从2009年12月开始启动,由市、县两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于2010年6月底前基本结束,计划用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分四阶段完成。 “双肩挑”行不行? 不得同时任职两类岗位 在教育、科研、卫生等专业性比较强的事业单位,由于其领导岗位及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对一些领导人员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因而产生了身在管理岗位、仍然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的“双肩挑”现象。 为此,此次事业单位设置管理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聘用人员的岗位类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变换岗位的,应具备所任岗位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对聘用合同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人员超编怎么办? 通过减员、交流等办法解决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经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按照本实施意见首次设置岗位时,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通过自然减员、交流、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过渡并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当按照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设岗聘用,并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增加聘用数量。 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择优选聘人员,一人一岗。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通讯员居乃军记者高锦岭
《扬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昨起正式下发,此次岗位设置管理有什么特点?记者邀请人事部门有关人士对此进行解读。 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实施意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制度。原国家人事部出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确立了岗位管理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一次提出了通用的岗位等级,为事业单位千差万别的岗位设计了通用等级标准,为人才成长搭建了通道;第一次阐明了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的关系,为实现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创造了条件;第一次明确了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为“岗变薪变”提供了政策依据。 岗位与工资一一对应 《实施意见》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这次建立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不是单纯的人事制度改革,而是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的。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在一起。 与现行政策相互衔接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既坚持了改革的方向,又较好地注意到与现行制度的衔接。管理岗位1-10级,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部级正职到办事员10个级别;专业技术岗位13个等级是在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框架内划分的,为解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台阶过少、平台过大的问题创造了条件;工勤技能岗位中的技术工5个等级则与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相一致。这些制度安排,有效地减少了岗位设置作为全新的工作与现行制度的矛盾与冲突,为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在事业单位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拓宽职业发展通道 这次建立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既强调了改革的方向,坚持因事设岗是岗位设置管理的本质要求,强调要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明确了“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制度设定。同时,又考虑到历史传统、现实情况和中国国情、适当兼顾人的因素,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不同的成长规律,考虑到各类人才自身的实际情况,为人才拓宽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人人成才提供了制度保证。 单位有权设置岗位 这次建立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国家只确定了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这是政府对事业单位进行人事监管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同时,又赋予事业单位充分的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人员,从而较好地体现了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有机结合。 通讯员居乃军记者高锦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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