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戏起争执别人以为闹离婚 来源:扬州晚报 时间2010-01-27 00:00
为剧种剧团个人生存创作剧本
1956年,刘葆元、汪琴夫妇同年学艺。1960年,他俩进入同一个剧团。刘葆元只有初小毕业,汪琴也仅仅是小学毕业。
他俩回忆,文革期间不准演古装戏,到了上世纪80年代,文革结束了,剧团开始翻箱底。当时刘葆元在剧团管业务,发现剧本不是很多,很缺戏。汪琴说,我们为何不自己写呢?
她和刘葆元讲了自己的想法后,刘葆元觉得“不可能”,说他们俩文化程度低,但是汪琴很不服,她认为,在剧目荒的情况下,为了剧种、剧团、个人的生存,应该另辟蹊径。可以说,当时刘葆元是在汪琴的“逼迫”下开始创作剧本的。她说,刘葆元喜欢看书,应该有动笔能力,于是对刘葆元说:“我把想法说出来,搭个架子,你来编。”
“偷偷”创作,别人以为闹离婚
刘葆元要写的《血冤》讲述的是家庭亲人间的冤案,故事发生在明代。商人刘庆昌遭到妹夫吴诚道抢劫后又被其暗害。事后,吴诚道嫁祸于人,诬陷嫂嫂韩素娘“通奸害夫”。其妻刘翠娥一时受到蒙骗,将嫂嫂扭送到县衙。受到吴诚道贿赂的衙吏肖仁,将韩素娘定为死罪。后来,翠娥多方查询,得知真正的凶手是自己丈夫。正当她赶到府衙告发亲夫、为嫂嫂鸣冤叫屈时,嫂嫂已被斩首。翠娥悔恨交加,撞柱而死……最后,府衙重审此案,终于严惩罪犯。
他们透露,因为首次创作剧本,为防功亏一篑,他们都是利用工作之余,在没有人的场合“偷偷”构思、创作,例如在田边小道、河边或稻草堆旁……
夫妇俩虽然在生活中很默契,但是为了一些细节,他们也会争得面红耳赤,气呼呼地回到剧团。汪琴笑言,当时同事看见他们的举动有些异常,喜怒无常,还以为他们在闹矛盾闹离婚……
剧本大改10稿,小改30多次
创作了近8个月,有一天,他们发现舞台下虽然脏乱,但很安静,没有人打扰,于是他们收拾后,就在那里将每一场戏过一遍。他们太投入,没有听见外面有人走动,却听到敲门声,汪琴一看是当时的团长,紧张得赶紧转身收拾稿纸。团长微笑着,说这是好事,不要收,让他们把剧本讲给他听。“我们当时激动得热泪盈眶,看到方团长这么慈善,关心我们,支持我们,心里感到无比温暖,这可是我们8个月来第一次遇到支持者……”团长建议他们把剧本送给原江苏省文化厅长王鸿看一下,得到了王鸿的指点,“他认为立意很好,人物关系也处理得很好,就是唱词仄韵不通。后来又在导演邱龙泉的陪同下,将改好的第三稿再次送到南京……”据悉,剧本大改10稿,小改30多次。
剧本确定后,开始演戏。1982年,扬剧《血冤》第一次搬上舞台,在方巷排演时,演了4个多小时,台下一个乡干部香烟烧到手了都没察觉。刘葆元和汪琴不仅是生活中的夫妻,在《血冤》中也扮演夫妻。汪琴坦言,在扮演刘翠娥时,她流露出真情实感,将人物内心的痛苦冤情展现出来。因为入戏太深,每次排完戏,脸色很差,两三天提不起精神。
他们珍藏着《血冤》连环画
1984年,在江苏庆祝新中国成立三十五周年调演中,市扬剧团编演的新编大型古装悲剧《血冤》脱颖而出,获编、导、演、音等诸项奖。
上世纪80年代,刘葆元在书店看见电视戏曲片连环画《血冤》后,也买了一本,至今收藏着。
记者看见,该连环画由江苏电视台供稿,广播出版社出版,1984年2月第一版,定价0.24元。但上面的编剧是颜小行、程军。刘葆元和出版社联系过,对方称当时搞错了。
如今,扬剧《血冤》还活跃在舞台上,刘葆元、汪琴夫妇坚信,这个题材,这样的表现手法,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不会过时!记者陶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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