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包括人物的头饰、服饰)在戏曲表演艺术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能成为身段造型的辅助手段和组成部分。从而为刻画人物性格和表达角色思想感情服务。它能被一一运用组织到表演艺术中来成为特殊的艺术手段为塑造人物服务。它能在表演艺术中形成各种技巧,构成戏曲表演艺术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增强人物的舞蹈造型美。 因此艺人说:“翎子表态、扇子传情、把子说话、水袖谈心。” 中国戏曲对道具原称“旗包”或“砌末”,砌末之称最早见于元曲,它是从蒙语“砌末克”——帐蓬里的摆设一语的意思借鉴演变而来的。有人说“道具”之名来自日本,这不对。我国古代的《释氏要览》中载有:“道具《中阿含经》云所蓄之物,可资身进道者,即是增长善法之具。”佛经的《菩萨戒经》中也载有:“资生顺道之具”;在《天台别传》一书中有:“衣钵道具分为两分”。由此可见汉唐以来,我国佛经中早有“道具”这个名词了。从“资生顺道”的含意扩大,将“道具”这一名词当作工作时必须的工具和杂物就逐渐成为戏剧中的术语了。我国古代的佛经在唐代随佛教传人日本后,又因话剧上的借用就发展成为今日的戏剧用语了。 总之,演员对于自己身上、手中的任何一件东西,都要合谐地利用起来,诸如:水袖、髯口、甩发、刀枪把子、翎子、马鞭、拐杖、帽翅、扇子、手帕、丝绦、鸾带、笏板、云帚……等等,都应为我(演员)所用,组织到身段造型中来,为加强舞蹈、丰富舞姿、烘托人物、创造意境服务。 正如艺人说的:“砌末旗包,剑棍枪刀,皆为我用,增式添招。” 宁穿破,不穿错 戏曲中的人物,都有固定的扮相。穿什么服装,都是根据人物的年龄、身分、性格、地位、文武官职而定的。如戏中帝王将相、文官武将穿的龙袍(称蟒),就绣着两种图形——“团龙”、“行龙”。一般文职官员规定应穿“团龙”蟒,武将官员应穿“行龙”蟒,有“文团武行”之说;蟒上绣织的龙爪也是与剧中人物的身分有区别的。除了身坐龙位的皇帝应穿五爪蟒袍外,其他人物只能穿四爪蟒袍。 再如,戏中规定,表示身分高、气派大的人物应穿红色蟒,像《黄鹤楼》、《甘露寺》里的刘备,《击鼓骂曹》、《阳平关》里的曹操都是。可是刘备在《连营寨》哭灵唱“孤王也穿白绫袄”时,就应脱去红蟒换白蟒。此外,一直穿黑蟒的包拯,演《铡判官》下阴曹一场戏时,就得改穿白蟒,表示阴阳颠倒。 还有,戏里规定威武人物穿绿蟒。如《潞安州》里的陆登,《斩经堂》里的吴汉,《大兴梁山》里的关胜。可是,《二进宫》里的杨波和《审头》里的陆炳两个文官也应穿绿蟒,何也?乃因杨是兵部侍郎,陆坐锦衣卫大堂,职位都是文中带武的缘故。 台上不能卖阔。服装破旧一些没关系,决不能图新丽、华艳,不管人物身份而离了“谱”。演员应遵守“宁穿破,不穿错”的艺诀,该穿蟒的不能穿官衣,该穿素的不能穿花的。一穿错了,就破坏了剧情、人物。 著名京剧演员郑法祥,过去在上海齐天舞台演连台〈西游记》,有一次资本家黄楚九为了以华丽的行头招徕观众,买了全新的孙悟空服装,因为不符合所扮演的人物,郑一件也没穿,宁穿旧的;表演艺术家盖叫天成名之后,蜚声南北,但演武松这一角色时,仍穿一身旧的青褶子、衣裤,始终从武松这一特定人物出发,从不炫耀演员本人。这种从人物出发,忠于艺术.对艺术负责的精神堪称楷模。 变口唱为心唱,化歌者为文人 谈及唱戏,想起了一件传说中的轶事。当年,余叔岩跟京剧泰斗谭鑫培学戏。三个月后,谭令余吊唱一段“卖马”,余很高兴。因为三个月来,唱词、板眼已娴熟于心,早就跃跃欲试了。本以为凭自己的苦练,这回定能以好的成绩讨得老师的赞许。他正唱得饶有兴趣,不想突然挨了老谭的一记耳光。随后。老谭严肃地讲了“情者歌之根”的道理。 “卖马”一戏,写秦琼染病店中,贫困潦倒,当了锏,又要卖马的情节。所以,要唱得凄楚悲怆才对,那能高兴呢!这件轶事,是否确实有过,姑妄听之。但说明前辈们是很重视演唱要从人物出发,符合规定情景的。这就是音调要融情而出,声由情发的道理。 《乐府传声》论“曲情”中谈到:“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为尤重。”《乐记》中也讲到:“歌声必须先设身处地摹仿其人之性情气象,宛若其人之自述其语;然后其形容逼真,使听者心会神怡,若歌对其人而忘其为度曲矣。”这样演员得其意而后唱,即能变死曲为活音,又能达到形神兼备的效果。 未成曲调先有情。这就是说,演员对台词要细心揣摩,反复推敲,真正领会其真意,融汇于心,才能唱得声声溢真情,句句有实感,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清末戏剧家李笠翁曾说:“要变口唱为心唱,化歌者为文人”,也是告诫后者不要单纯追求华美、富丽之音,要唱有根之歌,有心之曲。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