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对获得“五个一工程”奖的6项24件作品进行了表彰。这次评选值得关注的是,该市在精神产品生产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对既有较高思想、艺术和学术水准,又有较大市场覆盖面,受到广大人民群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优先予以推荐,努力使评出来的作品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
近几年来,该市在文化改革中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按照市场规律,进行“五个一工程”精品创作,实行重点项目经费改“拔”为“投”,改“要”为“贷”,按劳取酬,按利分成。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对文化发展的投入,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精神产品生产。在此次“五个一工程”评选中,该市要求参评作品需公开播映、演出、发表、出版,并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图书要有一定的发行量和较好的社会效益,电视剧(片)、戏剧、广播剧、歌曲等均要有一定的上座率、演出场次、收听率和传唱程度。以播出、演出次数,图书的出版数量、歌曲的传唱程度,产生的经济效益,检验所生产的社会影响。 该市在创作大型史诗扬剧〈史可法〉时,历时两年,多次请中央和省有关领导、专家提意见,修改了15次,做到了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在省第三届扬剧节中囊括7项大奖,2003年赴北京、上海、石家庄等地演出,受到专家和观众好评,在扬州演出多场,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电视片〈在阳光下——江苏省首届中学生电视散文大赛集锦〉,不仅在扬州电视台多次播出,还制作成VCD面向社会发行,社会效益成倍放大。校园音乐剧〈金色阳光〉,根据市场规律,按照中小学生的欣赏需求和审美心理,寓严肃的思想教育内容于轻松活泼的故事情节中,市场反应很好,演出后受到学生的热烈欢迎,在浙江等地连续演出几百场,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在今天的表彰活动中,该市要求已经获奖的优秀作品,要走进人民群众当中去,尽可能利用各种机会多演出、多展示,接受群众的检验和评判,尽可能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