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是一座有着2500年历史的文化名城,近几年来,我市在推进文化大市建设过程中,坚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迄今为止,扬州已有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首批国家级名录,有16项被列入首批省级名录,今年又有15项申报第二批国家级名录,还有很多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项目正在调研和整理之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生产、生活中薪火相传、世代繁衍的民俗、技艺集粹,是一种活态文化,能否使其始终处于活态状况则取决于保护与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是传承,首要的是保护传人。因为那些掌握着绝技、绝活的传人如果未能将技艺传授给后人即已离世,他们身上承载的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就会随之消亡。因此,对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对传承人的保护是一个新课题,我们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思考,尽管尚不够成熟,但可供研讨和参考。
一、实施抢救性保护
前些年,我市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处于濒危状况,其主要原因有两条,一是“非遗”生存的生态环境受现代化影响而改变,二是代表性传承人的严重缺失。今年,国家和省相继公布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级和省级传承人,我市各有6名大师共10人(其中2人兼具)被列入其中。另外,我市还有多名国家级工艺大师,扬州刺绣大师陆书娴被中国文联评定为中国民间艺术优秀传承人。这些优秀传承人技艺高超,是地方文化的杰出代表。但这些传承人大都已退休,平均年龄近70岁,最年长的已有84岁,且多数体弱多病,亟需对他们实施抢救性保护。我们的做法是:
1、实施抢救性记录。在优秀传承人的创作活动中留存了大量的文化记忆,凝结着他们毕生的经验积累,应运用录音、录像等有形的方式将他们进行创作活动的过程完整的记录下来。比如,扬州通草花制作技艺精细严谨,追求完美,其制作难度之高,特色之鲜明,是其他制花工艺难以比拟的。每一件成熟的通草花作品均可达到形神兼备、活色生香、以假乱真的效果。但是,这项工艺的传人仅剩下钱宏仁、戴春富两位年迈体弱的老艺人。当我们准备为他们录制制作过程时,钱宏仁大师已病重住院,记录工作几度搁浅。我们以为,对已经确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迅速组织记录,且不要匆忙地去界定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哪些是重点,哪些是一般,今后慢慢去甄别取舍也不迟,全部忠实地记录下来,免得以后扼腕叹息。
2、及时进行科学整理。多数优秀传承人的技艺虽然高超,但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他们开展传授活动的方式主要是口传心授。许多精湛的技艺,即使能够了解创作过程,但未必能领悟其中的精髓。民间艺术大师的那种感觉和手下功夫,往往是可以意会而很难言传的。一代剪纸大师张永寿是扬州剪纸,乃至中国剪纸的杰出代表,他的作品被人们称为“剪纸艺术中的观止之作”。他有一项杰出的贡献,就是为后辈剪纸艺人留下了许多创作要领的经典,如“写实,求其真;变化,求其美;概括,求其活;夸张,求其神”,“园如秋月、尖入麦芒、方如青砖、缺如锯凿、线如胡须”,“疏密相间,繁中有简,虚实相生,静中有动”等。这些创作要诀使口传心授的内容具体化,让后学者一看便明了,再通过反复实践和揣摩,就能达到心领神会的境界。当然,除了张永寿先生能说又不保守外,业内专家和文化人在其口述的基础上帮助总结经验和整理加工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其间,诸如学术研讨会之类的活动又起到了重要的媒介作用。如果我们能在优秀传承人健在时抓紧进行整理工作,可以面对面的进行沟通,反复讨论以求准确,效果则更好更快捷。我们在撰写申报文本时就有这样的体会,为了准确地概括出项目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多次观看代表性传承人的现场演示,听大师们讲述其要领和体会,再将概括的文字提交给他们研讨,从而挖掘出许多前所未有的鲜活资料来。整理后相对成熟的资料可提供出版,以扩大宣传和促进传承。
3、促进大师带徒。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传授,二是承习,二者相辅相成,构成传承活动。代表性传承人多数经过文化大革命,曾经受到过不公正的冲击和批判,至今还心有余悸;有的传承人还怀有一种敝帚自珍式的心态;有的存在着绝技不外传的思想;有的传承单位已倒闭或撤销,传承人退休或散落于社会。因此,我们认真做好调研、访问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给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资助,落实带徒津贴,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在重视传承人的传授工作的同时,也要重视承习工作。现代的年轻人对传统艺术和技艺已普遍缺乏热情,即便有兴趣者,也只是止于欣赏而不愿以此为业,许多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已成为末代传人,无徒可收。有的项目虽然还有中青年在从业,但与老师傅之间没有明确师徒关系,传承人的传承活动流于形式。最近,江苏省公布了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人都签订了带徒1-2名的责任书,还进行了隆重的师带徒仪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促进了承习工作。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在为传承人挑选徒弟时,要优先选择那些已经具备一定基础,有一定文化、有灵气和悟性的中青年骨干,同时尊重优秀传承人的意愿。一般不要选择初学者给大师们做徒弟,也不要一次让大师们带多名徒弟,以便大师们可以节省时间,集中精力“一对一”、“一对二”地教学。在同一项目中,风格不同的大师之间,还可以同时带徒,交叉传承,以保持传统形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二、实施长效性保护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活动中,传承人往往是一个群体。代表性传承人固然全面地掌握某项技艺并取得领先地位,但由于工序、手法、风格上的殊异,往往同一项目的传承,需要依靠传承群体的力量,才能保持其完整性。另外,传承人的情况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因此仅仅依靠抢救性保护是不够的,还必须进行长效性保护。
1、建立传承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承人的保护离不开保护主体的支撑。只有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形成了有效的传承机制,才能为传承提供有力保障。我市目前设立在文化馆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中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机构。近年来,我们为该中心调配了精通业务的专业人员,他们不仅有效地组织了普查、申报等工作,也为传承人的调研和保护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民间工艺企业和传统艺术表演团体,拥有一批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理所当然地承担着传承人保护的重任,成为法定的传承和保护的责任单位。市保护中心牵头并指导,保护单位具体负责,传承人签约带徒传授,形成了传承的机制。扬州雕版印刷、扬州清曲、扬州剪纸等项目责任单位还开办了传习所,不仅落实了传承人、传承场所,也使传承活动更加有序。
2、创造和谐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是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客观条件。我们要让社会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熟悉并认同优秀传承人的作用,这样才能赢得更多的社会支持。如扬州近现代成名的评话大师王少堂、剪纸大师张永寿,他们成了家喻户晓、老少皆知的人物,扬州人至今仍以他们为骄傲。也由于他们的努力,使扬州评话、扬州剪纸这两项带有鲜明地域文化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到全国乃至世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代表性传承人,是唤起民众历史文化记忆,增进保护意识,拓宽传承范围的重要措施,同时也为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创造了和谐的环境。我市于今年以来在扬州图书馆举办了“扬图讲堂——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讲座”,采取专家论坛、多媒体教学、传承人现场演示相结合的办法,每月两讲,每讲一项,结合媒体的跟踪报道,逐一展示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风采,影响大且范围广,受到广大市民的热情关注和普遍好评。我们还组织身体健康的优秀传承人出境访问演示,这些优秀的传承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民众的尊重,精神为之振奋,传承的热情格外高涨。
3、坚持传承根本。保护传承人最根本的目标是将他们掌握的绝技传承下去。所有优秀传承人的最大心愿也是希望后继有人,以免“对不起祖宗,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后人”。我们采取了两条重要措施,让优秀传承人上讲台、进社区。扬州评话、扬州清曲、扬州雕版印刷、扬州玉雕、扬州漆器、扬剧等兴办了专业学校或与大中专学校联办相关专业,进行职业培训,聘请优秀传承人担任专业教师,致力培养新一代有文化的传承接班人。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几年来先后开办了扬剧班、曲艺班、木偶班,这些学员现在都已成了剧团当家演员。当然,传承与保护民间文化,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让其重返寻常百姓家,使其源于民间,服务于民间,珍藏于民间,传承在民间。我们组织优秀传承人进社区,举办了“周周看扬剧”、“扬州清曲广场展演”、茶楼书场、“扬州灯会展”等活动,每年的社区艺术节都要举办扬州特色工艺展和现场演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千家万户开辟了绿色通道,也为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三、实施规范性保护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必须长期坚持,才能见效。也只有规范,才能长效。当前,完全做到规范性保护尚有一定难度,我们则采取积极而慎重的态度,重点把握好三个环节。
1、建立传承人名录。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正在建立和陆续申报、公布之中,我市也将随着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建立而建立市级名录。目前《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资助暂行办法》中关于传承人认定的标准尚不够细致,一些具体问题难以把握。“代表性传承人”的命名,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项责任,但由于与经济利益挂上钩,便容易引发矛盾。如果不与资助扶持政策挂钩,保护又成为空话,难以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我们在评选时强调务实,尤其重视专家和业内人士的意见,将能否继续热心承担和胜任传承任务视为首选条件,使建立的名录能够名至实归。
2、制定相关政策。除了落实江苏省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政策外,扬州市政府还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了保护传承人的有关政策。如对扬州工艺系统实行了“师带徒津贴”政策,规定获得扬州市工艺大师以上称号的传承人收带徒弟,可每月享受600—1200元的带徒津贴;由市财政拨出专项资金,收购并收藏大师创作的精品用于陈列展示,以鼓励他们多出好作品。相关保护责任单位也出台了一些内部政策,对传承人进行保护。如扬州市曲艺团规定,凡本团具有高级职称的演员,按要求收带徒弟者,视同完成演出场次任务,与演员享受同等奖励,已退休的可返聘,并补足相关工资等。市财政每年还安排了专项预算用于非遗保护,这些经费对传承人的保护工作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监督机制。传承人的推荐命名、资助以及提供其他帮助,都是非常细致、严格的工作,而在目前标准尚在实践、探索、完善的过程中,实施监督更显得重要。保护中心、专家委员会是监督的职能机构,市民群众是实施监督的社会渠道。我们坚持传承人的认定、申报、资助全部公开,实行个人自荐和民主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征求意见,使传承人保护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都能发挥实实在在的效益。
传承人的保护需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行其职、形成合力”。所谓实施抢救性、长效性、规范性保护,都是从实际出发的一些对策,也是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思考和探索。我们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继续研究,不断探索,以期取得新的成果。
(本文是作者在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保护•苏州论坛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