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之前,扬剧的前身维扬大班(大开口)和维扬文戏(小开口)的演员均系男性。 自1925年农历正月十七日起,先后成立了“新新社”、“民鸣社”、“永乐社”,方出现女性扬剧演员。她们是“七贞一凤”、“十香十五玉”、“八秀四兰”、“七霞一芳”、“十二鸾”等。 “七贞一凤”即新素贞(高招娣)、新善贞(刘秀卿即金运贵)、新凤贞(沈大贵子)、新玉贞(即今之许桂芬)、新兰贞、新红贞、新巧贞、筱金凤。 “十香十五玉”即筱艳香、筱翠香、筱芸香、筱兰香、筱银香、筱莲香、筱秀香、筱全香、筱林香(即筱荣贵)、筱玉香和筱玉宝、筱玉凤、筱玉琴、筱玉娣、筱玉英、筱玉翠、筱玉兰(即潘玉兰)、筱玉莲(即张玉莲)、筱玉红(姓石)、筱玉珍、筱玉蓉、筱玉霞、筱玉君(姓顾)、筱玉芳。筱玉香是“玉”、“香”双祧。 “八秀四兰”即筱秀花(即黄秀花)、筱秀英(即高秀英)、筱秀珍、筱秀兰(即王秀兰)、筱秀云、筱秀芳、筱秀红、筱秀娣和筱兰红、筱兰琴、筱兰华、筱兰芬(四兰为王秀兰所教的学生)。筱秀花为扬剧第一个灌制唱片的女演员。 “七霞一芳”即筱彩霞、筱艳霞、筱凤霞、筱秋霞、筱宝霞、筱玉霞、筱秀霞和筱素芳。 “十二鸾”即金银财宝、荣华富贵、福寿双全 二、玉字辈演员筱玉兰的传奇婚姻 潘喜云和筱玉兰的结合,实质上是扬剧史上的一段“大开口、小开口相互融合”的佳话。 公道的好媳妇潘玉兰原来是“永乐社”的班底,原名筱玉兰,属于扬剧小开口的主要演员。 小开口(文戏)文人众多,文化水平高,有许多定型剧本,唱词优美,经的住推敲,曲调优美动听,演员有男有女。但他们只有一家功。仅能演一些文戏、小戏。若演大戏、武戏则感力量不足,角色不全,曲调乏力,难以发展。 大开口(大班)一方多为劳动人民,文化水平低。除祈神戏有些口传的定型剧本及一些七字书、十字书外,其余多数是演的幕表戏,唱词比较粗俗,花旦由男角演唱,曲调粗犷、昂扬,配以大锣大鼓,未免显的单调。但由于以祈神戏世代相传,演员善着大蟒大靠,武功有点基础,到也是其长处。 潘喜云心想,如果双方摒弃偏见,合成一家,则能扬长避短。他经过反复考虑,决心尽最大努力,从缓和大小开口两方的关系入手,逐步消除分歧,舍弃门户之见,达到联合的目的。 1925年,随着“潘喜云班”在芜湖、上海等地的名声鹊起,爱才惜才的潘喜云重金把筱玉兰聘请到了麾下。在长期的舞台实践中,筱玉兰渐渐地爱上了潘喜云。1926年,潘喜云和筱玉兰结为连理,随后,筱玉兰改名为潘玉兰。 潘喜云和筱玉兰的婚姻实际上带有扬剧两大流派相互融合的特点,潘玉兰的加盟使潘喜云班在文戏方面的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婚姻的成功更进一步增强了潘喜云促进“大开口、小开口相互融合”的决心。 因此,潘喜云主动接近小开口方面影响较大、能左右一班人的金运贵。因运贵主演生角,酷爱男装,故喜云呼之为“阿弟”,两人互相敬重,关系融洽。他的一片诚心实意使金运贵深受感动,并表示愿为联合出力。 在于小开口方面做疏通工作的同时,喜云又竭尽全力做大开口方面的工作。于是,大、小开口之间的一道鸿沟逐渐填平,双方关系日渐其好。不久,终于联合起来,统称“维扬戏”,并成立了维扬戏协会,大家公推潘喜云为协会负责人。这一重大变革,一时震动了上海戏剧界。这是1936至1937年间的事。 潘喜云班曾邀请扬州及镇江花鼓戏艺人同台演出,唱腔兼采大开口、小开口,为促进香火戏与花鼓戏合流成维扬戏(扬剧)作出了贡献。 1949年,苏北行政公署决定以该班为班底,建立苏北联合第二剧团。潘玉兰也随着丈夫潘喜云(苏北联合第二剧团团长)一起成为扬剧二团的创始人之一。 三、夫唱妇随开创全新的扬剧事业 为了把好戏献给远离乡里的乡亲们和外地的观众,潘玉兰随着丈夫潘喜云到处奔走,西至武汉,东至上海,北至徐州,上山下乡,深入矿山、军营,为各界观众演唱,到处受到好评。 由于潘喜云带领的剧团团风正派,阵容整齐,勇于创新,充满热情。因此早在1951年到上海演出时,潘喜云、潘玉兰就受到上海扬剧界和各剧种同行的热烈欢迎。周信芳、董天民、丁是娥、赵更生、筱文艳等著名人士一起到火车站迎接。并由周信芳和董天民当场剪的彩。上海麒麟童和苏北麒麟童会面的动人情景和热烈欢迎之盛况,令人潘喜云夫妇永记难忘。 1961年田汉来扬州视察,专程去邗江施桥剧场,看望正在农村演出的潘喜云、潘玉兰等人。一见到他们,田汉就紧握着他们的手说:“我们好久没见面了,你们扬剧有基础,希望你们好好搞,今后到北京去演出,如有困难,就来找我,我支持你们!” 1965年,潘喜云因患食道癌不幸逝世。弥留之际,他仍然关心为之奋斗一生的扬剧事业,他一再请求领导关心、帮助剧团,支持发展扬剧事业。 至1966年止,江苏全省有职业扬剧团13个,集中在镇江、扬州、南京一带市县。“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多数扬剧团被解散,演职员被强令下放、改行,金运贵、潘玉兰等优秀演员被迫害致死。 1966年,潘玉兰被下放到潘喜云的老家西卡子——邗江县赤岸公社荷花大队王庄组——现为公道镇赤岸村王庄组。 1966年年初至1967年,潘玉兰下放期间,连续遭到红卫兵批斗。1967年11月22日被迫害致死。一代早期扬剧名旦从此陨落。 潘玉兰死后,潘喜云的养女及其侄子,将潘玉兰安葬在潘喜云的祖坟,和潘喜云长眠在一起。 一对具有传奇色彩的扬剧伉俪,不光见证了“大开口和小开口的融合”,同时,也扬剧艺术的繁荣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建国前,潘喜云、潘玉兰夫妇除了继承扬州乱弹、扬州香火戏、扬州花鼓戏的剧目之外,还新编和移植了大批连台本戏,如《孟丽君》、《郑小姣》、《济公》、独传》、《包公案》、《九美图》、《三国志》、《杨家将》、《狸猫换太子》、《安邦定国志》等,受到了在上海谋生的杨邦人士的热烈欢迎。 1951年,苏北扬剧联合第二剧团在上海演出时,正值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在著名豫剧演员常香玉义演捐献一架飞机的启发下,潘喜云夫妇提议并出面邀请在沪所有扬剧著名演员金运贵、十龄童、小奎童、朱龙喜、筱玉红、十岁红、华素琴、陈碧秋、小金运贵、金玉昆、林玉英、许桂芬、顾玉君、丁曼华、石玉芳、潘玉兰、张玉莲、任桂香、崔南笙、刘红艳、蔡广茹、高兰英等共同议定,选了个能容纳大量生旦角色的剧目《郭子仪上寿》、《打金枝》,在共舞台(今延安剧场)联合义演了两天,虽逢大雨滂沱,仍票价陡涨,场场客满,座无虚席。两个省、市的扬剧名演员大汇串,人才齐备,阵容特强,生旦净丑,各展所长,盛况空前。演出所得全部捐献买飞机大炮,支持抗美援朝。 建国后,潘喜云在妻子潘玉兰的支持下,坚决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领导剧团配合党的中心工作,演出了一个又一个新戏,其中主要有: 配合土改,演出了《贫妇泪》、《种大麦》。1951年到上海演出时,两个月的戏票一天就卖完了。 配合镇压反革命,演出了《玉面狼》和《海上渔歌》,演遍了南京、镇江和扬州的城市、农村。 配合《婚姻法》的宣传,演出了本团编写的《婆媳泪》和《小女婿》。 配合“三反、五反”,编演了《打鬼不留情》。 配合农业合作化,演出了《两兄弟》。 配合“肃反”,演出了《化身〉。 为了宣传新社会新风尚和农村巨大变化,演出了《一个震撼人心的午夜》和《寿泉山下》。
配合学习雷锋活动,他们在上海市首先演出了《雷锋》,得到了观众和舆论界的一致好评。
潘玉兰 ( 1914-1968) 扬州人。原姓董,艺名筱玉兰。扬剧名旦。出身于木匠家庭。12岁进上海永乐社学戏,为该社第二批学员,师承“小开口”艺人董世耀、尹弼瑞和陆怀仁。民国十七年(1928)潘玉兰与新新社的新玉贞、新巧贞等,应邀到上海维扬大舞台,与“大开口”著名演员潘喜云、陈红桃、崔少华、王秀卿等同台演出。潘玉兰戏路较宽,在《种大麦》、《洋烟自叹》、《小尼姑下山》等剧中饰丑脚。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工花旦、闺阁旦,主演《陈杏元和番》、《孟姜女》、《珍珠塔》、〈双珠凤〉等剧;50年代至60年代,主演花旦、青衣戏。在演《志愿军的未婚妻》时年已40,饰演19岁青年姑娘赵淑兰,仍具少女风采,为扬州观众称道。在《婆与媳》中饰演饱受婆母虐待的媳妇秀兰,表演细腻,情感逼真。潘玉兰水沙嗓子,声音别具风格,唱腔委婉动人。1954年-1957年,曾先后参加华东区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与江苏省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分别获表演和演员一等奖。她主演的《珍珠塔》曾由上海唱片社灌制唱片。潘玉兰1958年在任扬州市人民扬剧团党支部书记。她热爱集体,工作勤恳,艰苦朴素,热心助人。早在40年代,即常与丈夫潘喜云到不景气的戏班中客串义演,帮助同行度过难关。她曾主动卖掉金首饰帮助剧团解燃眉之急。60年代初,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她与丈夫一道,将节省的300元人民币送往农村支援农业生产。剧团每到一处,她均在住处周围访贫问苦,资助孤寡老人。群众和同行得其资助者甚多。 (责任编辑:水易) |